俄国法律,本隶属大陆法系,自共产革命后,经济上使一切生产及分配国家化,废除私有财产制,毁弃保护私产之《民法》及《民事诉讼法》;但自 1921 年实行新经济政策后,仍认可自由置产与自由分配,资本制度之基础,重行恢复;翌年10月,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九届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《新民法》,其根本精神,注重于促进平均分配,乃共产化之民法,与其他法系之民法,迥不相同,其《不动产法》与《继承法》,尤为特异,虽为时尚暂,但其演进之轨迹,实足蔚成一苏俄法系。
其他学者也大多认为中华法系产生于三代之前。接着作者又反对此前学界提倡世界法的论调,认为即使世界法不是一个空想,但只要民族分立、国家分立的情况还存在,讨论世界法就是没有意义的。
[[12]]第五章述及中国法律在琉球之影响,认为琉球立法之精神,固犹属于大明律之系统也。尽管治学应当实事求是,来不得意气之争,但爱国情感无疑是促使学者讴歌中华法系伟大的一个重要隐因。他说:我国往昔学者之天道观念,颇与欧洲法学家之自然法观念相类似。为了说明中华法系是琬琰,作者总结中国法系的五个特点:①立法目的上中国根据道德礼义,不像泰西只根据权利,只根据权利发展到最后必定是阶级斗争和绝对平均,而中国法系发展到最后则可以亲其亲长其长,天下太平。同时也传播海外,为各国所移植运用,蔚为世界一大法系。
何况,如果承认世界法,那就没有必要再建立中国本位的新法系了。她也将古代思想按照西方法哲学方法分成若干学派:①神权法学派,是上古时代文明未进步时的法学思想形态。《路史·后纪》云太昊伏羲氏……龛龙时瑞,因以龙纪官,百师服皆以龙名。
至选择法官之标准如何?则曰哲人惟刑,又曰非佞折狱,惟良折狱。这是说法律必须综核名实,才能够收为治的效验。英美法系至今仍以判例法为基础,许多问题没有整齐划一的法典可据,而须求之于判例,至有法院造法之称,这在一般人看来,又何尝不是一大的缺点呢?我们中国法系成文法典的成立,远在《罗马十二铜表法》公布之前,身分的规定,虽然也有过差别,但从没有象印度法系和罗马法系那样的严厉,至于宗教的色彩,更可说是绝无。大抵明以来所变革,虽因世为轻重,要其经常一当以唐律为断。
《记》曰作者之谓圣,述者之谓明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云: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,是为黄帝,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。
其训勉法官须操持廉正,则曰:五过之疵,惟官(谓挟威势)、惟反(谓报恩怨)、惟内(谓从中制)、惟货(谓行贿赂)、惟来(谓谒请,马融以来作求,有求请,賕也。元朝代宋而兴,法律仍受儒家思想的支配,孛术鲁翀《大元通制序》:唯圣人之治天下,其为道也,动与天准;其为法也,粲若列星。经过了两汉三四百年的时间,就愈加根深蒂固,非其他的势力所能动摇。又曰:典狱非讫于威,唯讫于当。
由此也可见,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法系,决不止是一部分立法者的责任。及其主也,民协于中,刑措不用,二帝三王之盛,尽于此矣。……德礼为政教之本,刑罚为政教之用。可见事实需迫,法律更完全公开化了。
若筚门闺窦,其能来东底乎?且王何赖焉?今自王叔之相也,政以贿成,而刑放于宠,官之师旅,不胜其富,吾能无筚窦乎?唯大国图之,下而无直,则何谓正矣?其彼此论辩,可谓能尽攻击防御之能事。《商君书·刑赏》篇:所谓一刑者,刑无等级,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,有不从王令、犯国禁、乱上制者,罪死不赦。
同时各家的学说好象博古征今,泛应曲当。《韩非子·主道》篇:言者,百事之枕也。
贾疏云:下刑适重者,谓一人之身轻重二罪俱发,则以重罪而从上服,令之服上罪。如周景王九年,郑铸刑书。孟子以性善说为出发点,其言曰:以德行仁者王……尸以德服人者,中心悦而诚服也。《注》谓地讼争疆界,图谓邦国本图。于此,吾人还有一个希望,就礼之一字,不宜乎象从前那样的广泛无垠,无所不包,而应该确定它的新的内容。历时一年,先后完成复员时期《民事诉讼补充条例》、《刑事诉讼补充条例》、及《办理台湾民刑诉讼补充条例》各草案,又《民法总则》、《债编》、《物权》、《亲属》、《继承》,《刑法总、分则》及《民刑诉讼法》亦草成修正案,送由立法机关制定公布。
其时法治不但见之于理想,而且先后施之于实际。又当时关于法官的选择及其责任,亦已非常重视。
刮摩之工,玉、榔雕、矢、磬。可见所谓律者,乃包罗甚备之一种成文法典。
敬王七年,晋铸刑鼎,均见经传。国父曾经感慨的说:现在虽然没有人懂得,年深月久,数百年或数千年以后,将来总有实行的时候。
王叔之宰,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于庭,土匈听之。颜师古注云:李者法官之号也,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,故称其书曰《李法》,苏说近之。三民主义是我们中华民族今后建国的大宝典。殊不思所谓礼,并不是中国社会所独有,各个国家都各有其固有之礼。
因为人民的知识程度既有不足,遇到行使选举权、罢免权的时候,固然很容易被人操纵利用;创制、复决两权之行使,则尤成问题。还有许多社会生活的信条,散见于群经之中,国父曾经归纳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。
于天下之事,无所不尽其忠,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。而言中则曰:士制百姓于刑之中。
到发展工业和工业经济,也同样有许多特殊问题,而非仅有详密的工业计划或原则所可收效。民族主义,是从我们历代的王道主义寻绎而出。
我们如果人人了解了这自由的真谛,当然不会只知有自私自利;明白了家族团体只是国族团体中的一个小团体,当然也不会只知有家族而不知有国族,或为家族的利益而辆牲民族的利益了。《隋书·艺文志》:夏后氏肉刑有五,科条三千。关于唐虞者,如《舜典》:象以典刑,流宥五刑,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,眚灾肆赦,怙终贼刑,钦哉钦哉,唯刑之恤哉。这与以前好些草案盲目的继受外国法系,截然不同。
正岁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郊野。这是发挥法治的必要的。
我们现在是在革命建国过程中,我们对于未来的法律的应当如何,当然也有我们的理想倾向。《蒙·初六》云:发蒙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
例如清末的新刑律,以我们现在的眼光观察,还不能算是很彻底的改革,但在当时已引起张之洞、劳乃宣等一般人猛烈攻击,结果,礼教论者终于获胜,原案不能不重加修正。(三)由家族生活本位进入民族生活本位我国社会组织,一向轻个人而重家族。